【适应证】
1.青春期前隐睾症的诊断和治疗。
2.男性促性腺激素低下性性腺功能减退症,少精、无精、男性不育,可单用也可与尿促性素合用。长期促性腺激素功能低下者,还应辅以睾酮治疗。
3.垂体促性腺激素功能不足所致的女性无排卵性不孕症,常在氯米芬治疗无效后,联合应用本品与绝经后促性腺激素以促进排卵。
4.辅助生育技术中促排卵,以获取多个卵母细胞,需与绝经后促性腺激素联合应用。
5.女性黄体功能不全的治疗。
【不良反应】
1.用于促进排卵时,较多见者为诱发卵巢囊肿或轻到中等度的卵巢肿大,伴轻度胃胀、胃痛、盆腔痛。一般可在2~3周内消退。少见者为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由于血管通透性显著增高而致体液在胸腔、腹腔和心包腔内迅速大量积聚引起多种并发症,如血容量降低、电解质紊乱、血液浓缩、腹腔出血、血栓形成等。临床表现为腹腔部或盆腔部剧烈疼痛、消化不良、浮肿、尿量减少、恶心、呕吐或腹泻、气促、下肢肿胀等。往往发生在排卵后7~10天,或在治疗结束后发生,此种反应后果严重,可危及生命。
2.用于治疗隐睾症时偶可发生男性性早熟,表现为痤疮、阴茎和睾丸增大,阴毛生长增长增多和身高生长加速,须停药观察。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乳房肿大、头痛、易激动、精神抑郁、注射局部疼痛、易疲劳等。
【禁忌证】
1.垂体增生或肿瘤。
2.性早熟。
3.诊断未明的阴道流血、子宫肌瘤、卵巢囊肿或卵巢肿大。
4.血栓性静脉炎。
5.男性前列腺癌或其他雄激素依赖性肿瘤。
6.先天性性腺缺如或性腺切除术后。生殖系统炎性疾病时也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用本品促进排卵,可增加多胎率,而使得新生儿发育不成熟,并有发生早产之虞。
2.治疗隐睾症时,偶可发生性早熟,而使骨骺提前闭合,致最终不能达到成人的高度。
3.对诊断的干扰:妊娠试验可出现假阳性,故应在用药l0天后进行检查;可增加尿17-羟、17-酮以及其他甾体激素分泌增加。
4.有下列情况应慎用:哮喘、癫痫、心脏病、偏头痛、肾功能损害等。
5.用药期问需注意以下随访检查:①用于诱导排卵时,用药前应作卵巢B超,检查卵泡的数量和大小,雌激素浓度开始上升后,应每天复查,了解卵泡成熟情况并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发生;每天测量基础体温,如有排卵可出现双相体温;在用绝经后促性激素后须测雌激素水平,在雌激素高峰出现后24小时开始用绒促性素触发排卵,测定雌激素也可检测卵巢过度刺激的情况。孕酮的测定和宫颈黏液检查,也有助于了解卵泡成熟程度或是否已有排卵;②用于男性性腺功能低下症:测定血清睾酮含量,既可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性腺功能低下,也可以用来评价疗效。此外,精子计数及精子活力的检测亦可用以评价疗效。
6.除了男性促性腺激素功能不足、为促发精子生成以外,其他情况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给药说明】
1.治疗隐睾症。常在4~9岁开始,如出现性早熟现象应停药。如经最初的治疗未见明显疗效,应考虑手术。
2.用于促排卵。一般先用氯米芬(clomiphene)治疗,如无效可联合应用本品与尿促性素。有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表现时,应立即作盆腔、腹腔、卵巢检查和雌激素测定,如发现卵巢明显胀大或血清雌激素显著升高时,应停止治疗。注射本品18小时后常可发生排卵,故须每日或隔日试行受孕,用本品治疗不出现有排卵月经,应重新考虑治疗方案。
3.治疗黄体功能不全,应于易受孕期开始注射,且必须持续应用,直到妊娠7~10周胎盘能产生足够激素时为止。
4.对男性原发性曲精小管发育不全等睾丸原发病变的无精、男性不育等无效。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常用量:①男性促性腺激素功能不足所致性腺功能低下,肌内注射1000~4000U,每周2~3次,持续数周至数月,如有效可连续注射。为促发精子生成,治疗需持续6个月或更长,若精子计数低于500万/ml,应合并应用尿促性素12个月左右;②促排卵,为女性无排卵性不孕或体外受精,于绝经后尿促性素末次给予药后一天或于氯米芬末次给药后5~7天,肌内注射1次5000~10000U,连续治疗3~6周期,如无效应停药;③黄体功能不全,排卵之日始隔日肌内注射1500U,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作调整。妊娠后,须维持原剂量直至7~10孕周。
2.儿童常用量:①发育迟缓者睾丸功能测定,肌内注射2000U,每日1次,连续3日;②隐睾症的治疗,10岁以下儿童每次肌内注射500~1000U,10岁以上青春期前患者1次肌内注射1000~5000U,1周2~3次,出现良好效应后即停用,疗程4~8周。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绒促性素:①1000U;②2000U;③500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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