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各种原因引起的生长激素缺乏性侏儒,包括垂体病变及下丘脑病变所致者。
2.儿童其他原因引起的矮小症,如特纳综合征,小于胎龄儿等。
3.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特发性矮小等一些国家也已批准使用。
4.烧伤、儿童慢性肾衰等。
【不良反应】
1.较多见的不良反应有:鼻炎、发热、头痛、喉炎、咳嗽、中耳炎、支气管炎或其他感染等。
2.少数患者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以血T4水平降低最多见,在原有轻度甲状腺功能减退者更易发生。
3.少数病人可有注射部位疼痛、肿胀。
4.偶有用药病人出现暂时性轻至中度水肿(面部及周围性水肿),大多出现在治疗早期。
5.髋、膝关节疼痛,惊厥等,均极为罕见。
6.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近年使用的制剂很少见到。
【禁忌证】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有促进肿瘤生长的作用,患肿瘤或两年内有恶性肿瘤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促进肿瘤生长的作用,矮小儿童用药前应除外鞍区占位病变。成人使用本品前应排除肿瘤可能性,有报告认为结肠癌发生率增高。
2.糖尿病患者及有糖尿病倾向者慎用,并应定期复查血糖。本品可能致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减退时影响促生长的作用。
3.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缺乏临床经验。
4.治疗期需监测以下实验室指标:①血糖、尿糖、糖耐量试验;②甲状腺功能测定,一旦出现血清T4浓度下降,应密切观察,必要时加用甲状腺素以纠正甲状腺功能减退;③在促生长治疗时需定期观察骨龄相。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糖皮质类固醇合用,其促生长效能可被抑制。
2.蛋白同化类固醇、雄激素、雌激素或甲状腺素与生长激素同用时,均有加速骨骺提前闭合的危险,应慎重考虑。
【给药说明】
1.人垂体中提取的生长激素禁止使用,目前生长激素制剂都是由重组DNA技术生产的,按宿主细胞的不同分为真核细胞(哺乳动物细胞)源性重组技术和原核细胞(大肠杆菌)源性重组技术两类,前者方法生产的生长激素,与天然的人垂体生长激素完全一致。
2.正常人夜间分泌生长激素较日间多,儿童则入睡后1小时左右分泌峰更明显,在晚问睡前注射更符合生理性、疗效好。
3.为促进身高增长使用时,如长骨的骨骺已闭合,则不再有身高增长,长期使用后身高增长速率减慢。特纳综合征、小于胎龄儿等生长激素不缺乏的矮小儿童,用药后增高效果不及生长激素缺乏者,如果治疗6个月生长速率增加不明显应停用。
4.对GH缺乏的成年人,尤其是60岁以上高龄患者,长期治疗的影响还不太明确。老年人肿瘤的自然发生率较高,使用生长激素时更需注意。
【用法与用量】
1.生长激素缺乏的矮小儿童:按体重0.1U/kg,每天晚间睡前皮下注射。
2.特纳综合征、小于胎龄儿矮小儿童:按体重0.1~0.15U/kg,每晚睡前皮下注射。
3.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按体重0.018~0.036U/kg,每日睡前皮下注射。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①2.5U;②4.0U;③10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