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治疗无排卵或少排卵的女性不育症,适用于体内有一定雌激素水平者。
2.治疗黄体功能不足。
3.测试卵巢功能。
4.探测男性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功能异常。
5.治疗因精子过少的男性不育。
【不良反应】
1.在规定的用量范围内,不良反应少见。用量过大或用药期限过长,则严重的不良反应常有发生,停药后才逐渐消失。用氯米芬进行治疗,多胎的发生率增加。
2.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肿胀、胃痛、盆腔或下腹部痛(卵巢增大或囊肿形成或卵巢纤维瘤增大、较明显的卵巢增大,一般发生在停药后数天)。
3.较少见的有:视力模糊、复视、眼前感到闪光、眼睛对光敏感、视力减退、皮肤和巩膜黄染。
4.下列反应持续存在时应予以注意:潮热、乳房不适、便秘或腹泻、头昏或晕眩、头痛、月经量增多或不规则出血、食欲和体重增加、毛发脱落、精神抑郁、神经紧张、好动、失眠、疲倦、恶心呕吐、皮肤红疹、过敏性皮炎、风疹块、尿频等,也可有体重减轻。
【禁忌证】下列情况应:原因不明的不规则阴道流血、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卵巢囊肿、肝功能损害、精神抑郁、血栓性静脉炎等禁用。
【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可致畸胎。在用药期间应每日测量基础体温,以监测患者的排卵与受孕,一旦受孕立即停药。
2.曾报告治疗中发现乳腺癌2例、睾丸癌1例。
3.用药期间按需进行下列测定:①卵泡刺激素(FSH)及黄体生成激素(LH);②长期用药者测定血浆内24去氢胆固醇含量,查明用药对胆固醇合成有无影响;③血浆内的皮质激素传递蛋白(transcorfin)含量;④血清甲状腺素含量;⑤性激素结合球蛋白含量;⑥磺溴酞钠(BSP)肝功能试验;⑦甲状腺素结合球蛋白含量(可能增多)。
4.多囊卵巢综合征慎用。
5.用药期间需注意检查:每一疗程开始前须正确估计卵巢大小;每天测量基础体温;必要时测定雌激素及血清孕酮水平;黄体期子宫内膜组织学检查;测尿内孕二醇含量,判断有无排卵;治疗前须测定肝功能,治疗一年以上者,须进行眼底及裂隙灯检查。
【给药说明】
1.自月经第3~5天开始每天必须在同一时间服药1次,若漏服应立即补服。如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该次药量要加倍。
2.如患者因雌激素不足月经周期延长者,应先给以雌激素补充治疗,使子宫内膜发育良好,为受精卵创造适当的着床条件,氯米芬开始治疗前,雌激素治疗应及时停止。
3.氯米芬治疗一个疗程,期间应以8超监测卵泡发育,当卵泡发育达20mm左右时,可注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5000~10000单位,有利于刺激月经中期排卵前的LH释放达峰值。
4.制定疗程的计划务必因人而异,对垂体促性腺激素敏感者,选用氯米芬治疗,则应疗程短、用量小。
5.治疗过程中若发现卵巢增大或囊肿形成(下腹或盆腔内疼痛)、必须立即停药,观察卵巢恢复到治疗前的大小,在下一次的疗程中,氯米芬的用量要减小。
6.如果服氯米芬后卵泡发育差者,下个周期给药量可加至每日100~150mg,连服5天。
7.当患者感到视力障碍,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眼科检查,一般在停药后数天或数周,视力应恢复正常。
8.排卵一般在一疗程末次用药后6~10天内,若服用氯米芬后基础体温呈双相,并且于体温升高后15~16天月经不来潮,第二个疗程应推迟,以了解是否妊娠,只有在确定患者未曾妊娠后,方可开始下次的疗程。
9.若使用大量的氯米芬治疗3~4个周期后仍无排卵,或治疗已停止3~6个月,患者尚未妊娠,应该重新考虑诊断问题;肝功能不全及患有不规则阴道流血,未确知原因时不应使用氯米芬;服用氯米芬期间应记录体温,注意视力、头昏或晕眩等不良反应,按期随访,适时停药。
【用法与用量】口服每日50mg,共5日。于月经周期的第5天开始服药。若患者系闭经,则可于任何时候开始治疗。患者在治疗后有排卵但未受孕,可重复原治疗的疗程,直到受孕,或重复3~4个疗程。若患者在治疗后无排卵,在下一次的疗程中剂量可增加到每日100mg,共5日。有些患者药量达每天250mg时,才能排卵。
【制剂与规格】枸橼酸氯米芬片:5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