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用于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2.碱化尿液。用于尿酸性肾结石的预防,减少磺胺类药物的’肾毒性,及急性溶血防止血红蛋白沉积在肾小管。
3.作为制酸药,治疗胃酸过多引起的症状。
4.静脉滴注对某些药物中毒有非特异性的治疗作用,如巴比妥类、水杨酸类药物及甲醇等中毒。
5.用作全静脉内营养、配制腹膜透析液或血液透析液。
【不良反应】
1.大剂量静注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
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
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4.口服时由于在胃内产生大量CO2,引起呃逆、胃肠充气等。较少见的有胃痉挛、口渴(细胞外钠浓度过高引起细胞脱水)。
【禁忌证】但本品禁用于吞食强酸中毒时的洗胃,因本品与强酸反应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导致急性胃扩张甚至胃破裂。
【注意事项】
1.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2.对6岁以下小儿一般不用作制酸药。因小儿对腹部症状不易叙述清楚,而易将本品所致的腹胀腹痛等与其他腹部疾病混淆。
3.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 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
4.下列情况慎用:①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②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③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高血压病。④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作口服用药,因本品所致的腹胀腹痛会影响疾病诊断。
5.下列情况时不作静脉内用药:①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②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③低钙血症,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表现。
6.随访检查:①动脉血气分析;②血清 HCOf浓度测定;③肾功能;④尿pH值。
【药物相互作用】
1.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雄激素合用时,易发生高钠血症和水肿。
2.本品与水杨酸盐、巴比妥类酸性药物合用,后两者经肾脏排泄增多;与苯丙胺、奎尼丁等碱性药物合用,后两者经肾排泄减少,易出现不良反应。本品也可影响肾对麻黄碱的排泄,故合用时麻黄碱剂量应减小。
3.与抗凝药如华法林和M受体阻滞药等合用,后者吸收减少。
4.与含钙药物、乳及乳制品合用,可致乳一碱综合征。
5.与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等Hz受体拮抗剂合用,后者的吸收减少。
6.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的危险性增加。
7.本品可减少口服铁剂的吸收,两药服用时间应尽量分开。
8.本品可增加左旋多巴的口服吸收。
9.钠负荷增加使肾脏排泄锂增多,故与锂制剂合用时,锂制剂的用量应酌情调整。
10.碱化尿能抑制乌洛托品转化成甲醛,从而治疗作用减弱,避免合用。
【给药说明】
1.口服本品后1~2小时内不宜服用任何药物。
2.本品疗程不易过长,以免发生代谢性碱中毒和钠大量潴留。
3.治疗轻至中度酸中毒时,宜作口服;而治疗严重酸中毒时,应静脉内用药。
4.口服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①本品制酸作用迅速而强烈,但作用短暂。②成人每日最大用量,60岁以下者为16.6g(200mmol钠),60岁以上者为8.3g(100mmol)。③用作制酸,应用最大剂量时一般不超过2周,除非在医生的监护下。④用作制酸药,应于餐后1~3小时及睡前服用。
5.静脉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①静脉应用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至8.4%。②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pH、碳酸氢根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③短时期大量静脉输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和低钙血症。当用量超过每分钟10ml高渗溶液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下降甚至颅内出血,此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故以5%溶液输注时,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8mmol钠。但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应快速静脉输注。
【用法与用量】
1.成人:①制酸:口服,一次0.25~2g,每日3次。②碱化尿液:口服首次4g,以后每4小时1~2g。静脉滴注,2~5retool/kg,4~8小时内滴注完毕。③代谢性酸中毒:口服,一次 0.5~2g,每日3次。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 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 C02CP-实际测得的C02CP(mmol)×0.25×体重(kg)。除非体内丢失碳酸氢盐,一般先给计算剂量的1/3~1/2。4~8小时内滴注完毕。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
每1g碳酸氢钠相当于12mmol碳酸氢根。
2.小儿:①制酸,6岁以下小儿尚无统一剂量。6~12岁者口服0.5g,半小时可重复一次。 ②碱化尿液,口服每日按体重1~10mmol/kg。 ③治疗酸中毒,参考成人剂量。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静注按体重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
【制剂与规格】
1.碳酸氢钠片:①0.25g;②0.3g;③0.5g。
2.碳酸氢钠注射液:①10ml:0.5g;②100:5g;③250ml:12.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