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无力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滴鼻可促使排乳。
【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呕吐、心率增快或心律失常。
【禁忌证】分娩时明显的头盆不称、脐带先露或脱垂、完全性前置胎盘、前置血管、胎儿窘迫、宫缩过强、需要立即手术的产科急症或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
【注意事项】
1.用于催产时必须指征明确,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
2.下列情况应慎用:用高渗盐水中止妊娠的流产、胎盘早剥、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多胎经产、子宫过大、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受过损伤的难产史、子宫或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包括剖宫产史)、宫颈癌、部分性前置胎盘、早产、胎头未衔接、胎位或胎儿的先露部位不正常,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
3.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
4.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②孕妇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⑥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了缩宫素。
【药物相互作用】
1.环丙烷等碳氢化合物吸人全麻时,使用缩宫素可导致产妇出现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或(和)房室节律失常。恩氟烷浓度>1.5%,氟烷浓度>1.0%吸人全麻时,子宫对缩宫素的效应减弱。恩氟烷浓度>3.0%可消除反应,并可导致子宫出血。
2.其他宫缩药与缩宫素同时用,可使子宫张力过高,产生子宫破裂或(和)宫颈撕裂。
【给药说明】
1.用于引产或催产加强宫缩,必须稀释后作静脉滴注,不可肌注。因肌注时用量难以调节,可造成子宫收缩过强及胎儿窘迫。
2.静滴时需使用滴速调节器控制用量。
3.滴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4.有心脏病、肾脏病或高血压患者,用量要减小。
5.不能同时多途径给药及并用多种宫缩药。
6.遇有子宫收缩乏力,注药时间不宜超过6~8小时。
7.当出现宫缩过强或胎儿窘迫时必须立即停药。
8.静滴时出现胎儿心率明显下降,则表示子宫胎盘储备不足,应结束分娩。
【用法与用量】
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1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 0.01U。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U,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U,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U。每分钟0.002~0.005U。
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U,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U。
3.催乳:在喂奶前2~3分钟,用滴鼻液1次3滴,滴人一侧或两侧鼻孔内。
【制剂与规格】
1.宫缩素注射液:①0.5ml:2.5U;②1ml:5U;③1ml:10U。
2.缩宫素滴鼻液1m:4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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