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本品适用于严重革兰阴性杆菌感染(参阅硫酸庆大霉素),临床上本品常与口内酰胺类联合应用;亦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葡萄球菌感染,但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感染常无效。
【不良反应】参阅硫酸庆大霉素。
奈替米星的耳毒性较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低,在前庭和耳蜗组织中的浓度亦较庆大霉素低,但二者在外淋巴液中的浓度基本相同。有人统计文献报道的10000例用氨基糖苷类的患者,耳蜗毒性的平均发生率为:阿米卡星13.9%、庆大霉素8.3%、妥布霉素6.1%、奈替米星2.4%。
【禁忌证】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参阅硫酸链霉素。
1.本品剂量相同时,发热患者的血药浓度较无发热者低,半衰期亦较后者为短,但热退后其血药浓度可能增高,通常不须调整剂量。本品在贫血患者中的半衰期亦可能较短。
2.严重烧伤患者中,本品的血药浓度可能较低,在此种患者中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调整剂量,十分重要。
【药物相互作用】参阅硫酸链霉素。
氨基糖苷类与口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因此需联合应上述抗生素时必须分瓶滴注。奈替米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给药说明】参阅硫酸庆大霉素。
药液配制 每次剂量溶于50~200ml适当的稀释液中(参阅生产厂用药说明书)。所得药液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小儿患者的药液量相应减少。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剂量: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每8小时1.3~2.2mg/kg(盐基);或每12小时2~3.25mg/kg(盐基),疗程7~14日。治疗复杂性尿路感染时,每12小时1.5~2mg/kg(盐基),疗程7~14日。血液透析后应补给lmg/kg(盐基)。成人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kg(盐基)。也可采用每日剂量一次给药的方法(参见庆大霉素)。
2.小儿剂量: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每8小时1.7~2.3mg/kg(盐基);或每12小时2.5~3.5mg/kg(盐基),疗程7~14日。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①1ml:5万U;②2ml:10万U
注:每1mg的奈替米星相当于1000U奈替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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