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预防十二指肠溃疡复发。
2.胃溃疡。
3.反流性食管炎。
4.预防与治疗应激性溃疡及药物性溃疡等。
5.治疗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6.消化性溃疡并发出血。
7.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免疫功能低下辅助治疗。
8.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他疱疹性感染。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较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腹胀、便秘、口苦、口干、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等,偶见严重肝炎、肝坏死、脂肪变性等。对肝硬化病人,可能诱发肝昏迷。突然停药,可能引起慢性消化性溃疡穿孔,估计为停药后回跳的高酸度所致。另有报道本药可致急性胰腺炎。
2.血液系统:本药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也有报道出现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仅有个案报道可出现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本药血液系统的不良反应多见于并发症严重者,或接受抗代谢的羟基类药物或其他导致粒细胞减少的治疗等。
3.神经/精神系统:①头晕、头痛、疲乏、嗜睡等较常见,少数患者可出现可逆性的意识}昆乱、定向力障碍、不安、感觉迟钝、语言含糊不清、局部抽搐或癫痫样发作、谵妄、抑郁、幻觉、锥体外系反应以及运动性多神经病等。出现神经毒性症状后,一般只需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即可消失,也可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②在治疗酗酒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应注意区分;③本药的神经精神系统不良反应主要发生在严重患者,老年患者、幼儿、肝肾功能不全者、有精神病史者、有脑部疾病者及大剂量用药时也易发生。另外,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可能对西咪替丁的神经毒作用更敏感。
4.内分泌/代谢系统:本药具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可出现脂质代谢异常、高催乳素血症、血浆睾酮水平下降和促性腺激素水平增加。长期用药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胀痛以及女性溢乳等。
5.心血管系统:可出现心动过缓、面部潮红等。静脉注射时偶见血压骤降、房性早搏、心跳呼吸骤停。
6.泌尿/生殖系统:①本药可引起一过性血清肌酐水平上升和肌酐清除率下降,其机制为西咪替丁与肌酐竞争肾小管分泌。也有报道可出现急性肾功能损害,停药后肾功能可恢复正常;②间质性肾炎:停药后可消失;③性功能障碍:用药剂量较大(每日1.6g以上)时可引起阳痿、性欲减退、精子浓度降低,停药后可恢复正常;④接受肾脏异基因移植的患者进行西咪替丁治疗可导致急性移植体坏死。
7.眼:可出现视神经病变。推测是由于西咪替丁具有螯合锌作用,使体内锌含量不足,从而引起视神经病变。另有出现眼肌麻痹的报道。
8.皮肤:本药可抑制皮脂分泌,诱发剥脱性皮炎、皮肤干燥、皮脂缺乏性皮炎、脱发等;也可发生过敏反应(如皮疹、巨型荨麻疹)、史-约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等。
9.肌肉骨骼:长期用药后可出现肌痉挛或肌痛。
10.致癌性:根据西咪替丁对鼠的长期毒性研究,发现良性Leydig细胞瘤的发生率较对照组为高,但临床上未见此不良反应。
11.其他:西咪替丁可降低胃内酸度,引起胃内微生物的滋生,在反胃的情况下可出现感染,应引起重视。偶见咽喉痛热、异常倦怠无力。罕见发热、嗅觉减退等。
【禁忌证】对本药过敏、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急性胰腺炎患者。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应慎用:①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病;②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因西眯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③器质性脑病;④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⑤肝功能不全;⑥幼儿;⑦有使用H2-拮抗药引起血小板减少史的患者(国外资料);⑧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国外资料)。
2.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容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故老年人宜慎用。
3.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干扰:①本药口服后15分钟内胃液隐血实验可出现假阳性;②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升高;③血液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检查或监测:①为避免发生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②因有报道本药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故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5.使用本药可能掩盖胃癌症状,故本药应在排除胃癌的基础上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药为肝药酶抑制剂,通过其咪唑环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而降低药酶活性,同时也可减少肝血流。故本药与普萘洛尔合用时,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升高,休息时心率减慢;与苯妥英钠或其他乙内酰脲类合用时,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导致苯妥英钠中毒,必须合用时,应在5天后测定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以便调整剂量。
2.与环孢素或吗氯贝胺或美沙酮或他克林或卡马西平或利多卡因或地高辛或奎尼丁或苯二氮卓类药物合用时,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
3.与阿司匹林或咖啡因或中枢抗胆碱药合用时,可使它们的作用增强。
4.本药可使维拉帕米(异搏定)的绝对生物利用度提高。由于维拉帕米可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虽少见,但仍应引起重视。
5.与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时,可使后者自体内排出率下降,凝血酶原时间可进一步延长,从而导致出血倾向,因此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并调整抗凝药用量。
6.与抗酸药(如氢氧化铝、氧化镁)合用时,可减缓十二指肠溃疡疼痛,但西咪替丁的吸收可能减少,故一般不提倡两者合用。如必须合用,两者应至少间隔1小时服用。
7.与甲氯氧普胺或硫糖铝或酮康唑合用时,本药的血药浓度降低。
需经胃酸水解后才能发挥作用,而本药抑制胃酸分泌,故两者合用时,硫糖铝的疗效可能降低。
8.与卡托普利合用时有可能引起精神症状。
9.由于本药有与氨基糖苷类药物相似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因此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时可能导致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
10.与卡奠司汀合用时,可增加骨髓毒性。
11.与阿片类药物合用时,在慢性肾衰竭患者中有出现呼吸抑制、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等不良反应的报道。
【给药说明】
1.用药后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症状可较快缓解或消失,溃疡愈合须经内镜或X射线检查来确定。以后可服维持量,以预防溃疡病复发(由医师决定)。
2.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以及因合并症而不能手术的患者,应另行制订用药范围及疗程,因西咪替丁长期治疗(达1年以上),后果尚不能预测。
3.应用于病理性高分泌状态,如卓-艾综合征、肥大细胞增多症、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等时,根据临床指征,可以持续长期使用。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2.4g。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宜缓慢调整西咪替丁剂量直至基础胃酸分泌小于10mmol/h。
4.口服或注射300mg,4~5小时后,抑制基础胃酸分泌可达80%。
5.与制酸药伍用时,可解除溃疡症状,但两药摄入时间务必隔开,否则本品的吸收可减少。
6.患者应按时服用,坚持疗程,一般在进餐时与睡前服药,效果最好。
7.治疗上消化道出血时,通常先用注射剂,一般可在1周内奏效,可内服时改为口服。
8.用药期间出现精神症状或严重的窦性心动过速时应中断治疗。
9.本药停药后复发率很高,6个月复发率为24%,1年复发率可高达85%。目前认为采用长期服药或每日400~800mg或反复足量短期疗法可显著降低复发率。
10.常见的用药过量表现: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心动过速。
11.用药过量的处理:首先应清除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药物,同时给予临床监护及支持治疗。出现呼吸衰竭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动过速者可给予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给药,①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1次300mg,每日4次,或800mg睡前一次服用。疗程4~6周。治疗卓-艾综合征时用量可达每日2g;②预防溃疡复发:睡前一次服用400mg;③反流性食管炎:每日800~1600mg,疗程一般为4~8周,必要时可延长4周;④反流性食管炎的对症治疗:出现烧灼感和(或)有反胃时可服用200mg,最大剂量为1次200mg,每日3次,疗程不得超过2周。
肌内注射,1次200mg,每6小时1次。
静脉注射,将本药用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长于5分钟),1次200mg,每4~6小时1次,每日剂量不宜超过2g。
静脉滴注,将本药用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1次200~600mg,每日剂量不宜超过2g。
2.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肌酐清除率为30~50ml/min时,用量为一次200mg,每6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为15~30ml/min时,用量为1次200mg,每8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时,用量为1次200mg,每12小时1次。
3.肝功能不全时剂量:肝功能严重不全患者的最大剂量为每日600mg。
4.老年人:用量酌减。
5.儿童:口服给药,按体重一次口服5~10mg/kg,分2~4次给药。
肌内注射,剂量同口服给药。
静脉注射,①儿童(1岁以上):每日20~25mg/kg,分2~3次给药。②婴儿(1~12个月):每日20mg/kg,分2~3次给药。③新生儿(1个月以下):每日5~10mg/kg,分2~3次给药。
静脉滴注,剂量同静脉注射。
【制剂与规格】
1.西咪替丁片:①200mg;②400mg;③800mg。
2.西咪替丁胶囊:200mg。
3.西咪替丁注射液:2ml:2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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