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在各种药物中居首位。严重的过敏反应为过敏性休克(Ⅰ型变态反应)发生率为0.004%~0.015%,Ⅱ型变态反应为溶血性贫血、药疹、接触性皮炎、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Ⅲ型变态反应即血清病型反应亦较常见,发生率为1%~7%。过敏性休克不及时抢救者,病死率高。因此,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立即给病人肌注0.1%肾上腺素0.5~1ml,必要时以5%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作静脉注射,临床表现无改善者,半小时后重复一次。心跳停止者,肾上腺素可作心内注射。同时静脉滴注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并补充血容量;血压持久不升者给予多巴胺等血管活性药。亦可考虑采用抗组胺药以减轻荨麻疹。有呼吸困难者予氧气吸入或人工呼吸,喉头水肿明显者应及时作气管切开。青霉素酶应用意义不大。
2.毒性反应:青霉素毒性反应较少见,肌注区可发生周围神经炎。鞘内注射超过2万单位或静脉滴注大剂量青霉素可引起肌肉阵挛、抽搐、昏迷等反应(青霉素脑病),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减退的病人。青霉素偶可致精神病发作,应用普鲁卡因青霉素后个别病人可出现焦虑、发热、呼吸急促、高血压、心率快、幻觉、抽搐、昏迷等。此反应发生机制不明。
3.二重感染:用青霉素治疗期间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念珠菌过度繁殖可使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高钾血症(低钾血症)与高钠血症:如静脉给予大量青霉素钾时,可发生高钾血症或钾中毒反应。大剂量给予青霉素钠,尤其是对肾功能减退或心功能不全病人,可造成高钠血症。每日给予病人1亿单位青霉素钠后,少数病人可出现低钾血症、代谢性碱中毒和高钠血症。
5.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或其他感染时可有症状加剧现象,称赫氏反应,系大量病原体被杀灭引起的全身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病人,系由于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但组织修补较慢,或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禁忌证】对任何青霉素类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用青霉素类前必须详细询问过去病史,包括用药史,是否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其他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史,或过敏性疾病史,有无易为病人忽略的反应症状,如胸闷、瘙痒、面部发麻、发热等,以及有无个人或亲属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等。病人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过敏,即交叉过敏反应,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过敏。
2.注射前必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有青霉素过敏史者一般不宜进行皮试,阳性反应者禁用。皮试阴性者不能排除出现过敏反应的可能,必须应用青霉素类时刻须慎重为病人脱敏。青霉素皮试时须注意:①极少数高敏患者可在皮肤试验时发生过敏性休克,常于注射后数秒至5min内出现,应立即按过敏性休克抢救方法进行救治;②试验用药含量要准确,配制后在冰箱中保存不应超过24小时;③更换同类药物或不同批号或停药3天以上,须重新作皮内试验。
3.青霉素类可经乳汁排出少量,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报告,但乳母应用须权衡利弊,因为乳母采用青霉素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
4.对诊断的干扰:①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②大剂量青霉素钾和青霉素钠作注射给药可分别出现高钾血症和高钠血症;③多数青霉素类的应用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5.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②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须调整剂量。
6.应用大剂量青霉素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钾或钠。
7.青霉素过量的处理:以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为主,血液透析可加速药物排泄。
【药物相互作用】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药等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不宜与青霉素类合用,尤其是在治疗脑膜炎或需迅速杀菌的严重感染时。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青霉素类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青霉素类的血药浓度增高,而且维持较久,半衰期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3.青霉素钾或钠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和汞呈配伍禁忌,因后者可破坏青霉素的氧化噻唑环。由锌化合物制造的橡皮管或瓶塞也可影响青霉素活力。呈酸性的葡萄糖注射液或四环素注射液皆可破坏青霉素的活性。青霉素也可为氧化剂或还原剂或羟基化合物灭活。
4.青霉素静脉输液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后将出现混浊。故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同并滴注。
5.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作用。
6.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混合后,两者的抗菌活性明显减弱,因此两药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给药说明】
1.青霉素钾或钠极易溶于水,水溶液中β内酰胺环易裂解,水解率随温度升高而加速,裂解为无活性产物青霉酸和青霉素噻唑酸,后两者可降低pH值,使青霉素水解进一步加强,所以注射液应新鲜配制应用。
2.青霉素可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给药,当成人每日剂量超过500万U时宜静脉给药。静脉给药时应采用青霉素钠,以分次静脉滴注为宜,一般每6小时1次。
3.肌内注射:50万U的青霉素钠或钾,加灭菌注射用水1ml使溶解;超过50万U者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作溶剂。静脉给药的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U,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常用量:①肌内注射,每日80万~200万U,分3~4次给药;②静脉滴注,每日200万~1000万U,分2~4次给药。
2.小儿常用量:①肌内注射,2.5万U/kg,每12小时l次给药。②静脉给药,每日5~20万U/kg,分2~4次。
3.新生儿剂量:1次5万U/kg,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出生第1周每12小时1次,>7天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剂量:第1周3万U/kg,每l2小时1次,2~4周时每8小时l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肾功能减退病人剂量:肾小球滤过率(GFR)为10~15ml/min时,给药间歇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剂量减少25%。当GFR少于10ml/min时,给药间歇为12~18小时或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一般说来病人肾功能损害属轻中度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再调整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
【制剂与规格】
1.注射用青霉素钠:①0.12g(20万U);②0.24g(40万U);③0.48g(80万U);④0.6g(100万U);⑤0.96g(160万U;⑥2.4g(400万U)。
2.注射用青霉素钾:①0.125g(20万U);②0.25g(40万U);③0.5g(80万U);④0.625g(100万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