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陛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组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也可用于风湿热的预防。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及其他支原体感染。
4.肺炎衣原体感染及其他衣原体感染。
5.化脓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6.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7.空肠弯曲菌肠炎。
8.百日咳。
9.敏感菌所致的眼、皮肤感染。上述某些感染如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空肠弯曲菌肠炎等,红霉素为首选药物。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5.其他,偶有心律不齐,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有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肾炎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可逆性X因子缺乏和急性肝功能衰竭的个例报道。
【禁忌证】
2.禁止与抗组胺药特非那定、阿司咪唑及促胃肠动力药西沙比利合用。
【注意事项】
1.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者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2.与抗组胺药特非特定、阿司眯唑及促胃肠动力药西沙比利合用,可出现QT间期延长及严重心率失常。
3.红霉素主要由肝脏代谢、胆道排出,肝功能损害病人尽可能避免应用;如确有必要使用红霉素时,需适当减量并密切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孕妇不宜使用红霉素酯化物。
4.红霉素可能加重重症肌无力患者的症状。
5.本品属妊娠期用药B类,孕妇应用时宜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采用。
6.由于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和丙戊酸钠等抗癫痫药的代谢,使后者的血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环孢素、他克莫司合用可使后者血浓度增加。与其他经肝脏细胞色素P450代谢的药物如溴隐亭、抗心律失常药丙吡胺合用时,可影响后者的代谢。
2.红霉素与氯霉素或林可霉素类合用可产生拮抗作用。
3.本品为抑菌剂,不宜与具有杀菌作用的药物合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合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红霉素与茶碱类药物合用,可使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茶碱血药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因此两者同用时,茶碱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红霉素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红霉素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对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9.与地高辛合用,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
10.与麦角胺、氢麦角胺合用,个别病人可出现麦角中毒,表现为外周血管痉挛、皮肤感觉迟钝。
【给药说明】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 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除酯化物外红霉素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用法与用量】 口服。成人每日1~2g,分3~4次服。小儿每日按体重30~50mg/kg,分3~4次服。预防风湿热,250mg每日2次口服。治疗军团菌病,成人每日2~4g,分4次服。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用眼膏涂于眼睑内,每日多次。治疗梅毒,成人1次0.5g,每6小时1次,早期梅毒疗程15日,晚期梅毒30日。
【制剂与规格】
1.红霉素肠溶片:①0.125g(12.5万U) ②0.25g(25万U)。
2.红霉素眼膏:0.5%。
3.红霉素软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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