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癔症(hysteria)是一类由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动、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患病个体所引发的精神障碍。临床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意识范围缩小,选择性遗忘或情感爆发等精神症状,但没有相应的器质性病变。
精神因素是该病的主要发病原因,如精神紧张、恐惧等;而童年时期的创伤性经历,如遭受精神虐待、躯体或性的摧残等,则是成年后发生转换性和分离性癔症的重要原因之一。该疾病的病因:
⑴精神刺激:使患者感到委屈、气愤、精神紧张、恐惧等精神刺激或重大生活事件,往往是本症发病的直接原因或成为第一次发病的因素。有部分患者在以后的发作中可无明显的诱发因素,而是通过触景生情或联想,或自我暗示而发病。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如遭受精神虐待、躯体或性摧残,则是后来发生转换性和分离性癔症重要原因之一,但躯体化障碍的发病与精神因素关系多不明显。
⑵心理素质:精神因素是否引起癔症及引发何种癔症与患者心理素质有关,一般来说,具有癔病性格的人遇有精神刺激,易发生癔病。所谓癔病性格系指:①情感丰富:情感鲜明强烈,但不稳定,容易感情用事。②暗示性强:主要是指在一定环境气氛和情感基础上容易接受外界影响,以及容易对自身的某种感觉或某种观念无条件的接受(自我暗示)。③自我中心:即处处吸引他人对自己的注目,富于表演性、戏剧性或者说是夸张,目的是为了博得人们对自己的重视与同情。④富于幻想:在情感基础上想象丰富、生动、活泼,甚至难以区别现实与幻想。
⑶遗传因素:对于本症遗传研究结果颇不一致,总的来说,男性患者一级亲属的患病率为2.4%,女性患者则为6.4%,高于一般居民的患病率。说明癔症存在遗传因素影响,而对双生子的研究不能支持本病的遗传假说。
⑷其它易感因素:文化水平低,迷信观念重以及完全依赖丈夫供养的妇女,或是青春期、更年期的妇女,易患癔症。
二、临床表现
(一)病史及症状
1.本病多见于女性,有明显的癔症性格特征,发病多与心因有关,既往有类似发病史。
2.临床表现多样化。按症状的性质和形式分为两型:
⑴分离型:①以精神症状为主,有情感暴发,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急性发病,表现为哭、笑、打滚、喊叫等。情绪转变迅速,常伴有戏剧样表情动作。②意识范围缩小,朦胧状态,精神活动局限于引起发病的不愉快体验上,感知迟钝,定向不完整,持续时间短,事后大多不能回忆。③昏睡状态,患者终日闭目卧床不动,呼之不醒,双眼紧闭,检查时可见眼球回避,瞳孔不缩小。其它可表现为遗忘症、交替人格、Ganser综合征、童样痴呆等精神症状。
⑵转换型:主要表现为躯体的功能障碍,可发现运动、感觉、反射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但详细检查却未发现相应器质基础,也不符合神经解剖的生理特点。常见表现有痉挛发作、肢体震颤、瘫痪、起立不能和步行不能、不言症和失音症、感觉过敏、感觉减弱或消失,癔病球及特殊感管障碍,如癔症性耳聋、失明和癔病性呕吐、呃逆,过度换气等植物神经机能障碍。
(二)体检发现
无阳性神经系统损害体征,既便有感觉、运动障碍体征,但不符合神经解剖的生理特点。
(三)辅助检查
无相应器质性损害的阳性发现。
(四)并发症
有的可出现躯体并发症。如褥疮,便秘、泌尿系感染等。力量和耐力也明显下降。
三、诊断依据
1.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
2.表现有下述情况之一
⑴分离性遗忘症:以阶段性或事件性遗忘为主要临床表现,所遗忘的那段时间或事件对病人是创伤性的和使人痛苦的。不具有器质性遗忘症的特点。
⑵分离性漫游症:①从住所和常去的地方离开出走,不辞而别;②发生在白天醒觉时;③事先无任何目的的构想,开始和结束都是突然的;④在漫游过程中保持着基本的自我照料、与陌生人的简单交往(如乘车、问路等),肤浅的短暂接触常看不出有明显的精神异常;⑤有身份觉察障碍;⑥后有遗忘。
⑶分离性身份障碍:起病急,主要表现为自己身份的觉察障碍,呈双重或多重人格。对周围环境缺乏充分的觉察,并与其改变了的身份相联系。
⑷癔症性精神病:反复出现的幻想性生活情节与片断的幻觉、妄想,意识障碍,神游症,表演性矫饰动作,幼稚与紊乱的行为为主要临床相;病程持续数周;自知力不充分,对疾病泰然漠视。
⑸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主要表现有痉挛发作、肢体瘫痪、站立不能、行走不能、震颤、挛缩、失音、不言、耳聋、视觉障碍、皮肤感觉异常或感觉脱失及呕吐、呃逆或过度换气等自主神经障碍等。其表现形式与神经解剖生理相矛盾,可排除器质性疾病。
⑹其他癔症性障碍有情感爆发、木僵状态或假性痴呆等。
3.症状妨碍病人的社会功能。
4.病前可有癔症性格特征,如高度暗示性、高度情感性、自我中心及丰富幻想性。
5.病程短、恢复快、易复发。
6.排除心因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病、躯体疾病或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四、容易误诊的疾病
应与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如癫痫、多发性硬化、肝豆状核变性、颅内占位病变等;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反应性精神病,人格障碍相鉴别。
五、治疗原则
1.心理治疗:帮助病人正确认识疾病,解释其完全可以治愈而不留下任何残疾,并应做好病人家属、同事等人的工作,避免周围人造成的紧张及过分关心等不良气氛所造成的影响。
⑴暗示疗法,可觉醒暗示或催眠暗示。主要通过语言暗示或配合适当的理疗、针刺或按摩,以取得疗效。
⑵心理疗法:解释性心理疗法或分析性心理疗法,目的在于:引导病人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克服个性缺陷,认识无意识动机对健康的影响并加以消除。
⑶行为疗法,对患者进行功能训练,适用于暗示治疗无效肢体或言语有障碍病例。
2.药物治疗:对癔症性朦胧状态,精神病状态或痉挛发作,很难接受正规精神治疗时,可采用盐酸氯丙嗪25~50mg;或安定10~20mg,促使患者入睡。急性期后,精神症状仍然明显者,可采用盐酸氯丙嗪口服25~50mg,每日1~3次。头痛、失眠等可给予阿普唑仑0.4mg,每日3次。
六、预防
1.要正确对待癔症患者,癔病是神经症而非精神病,癔症患者并无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病变,一旦诱因消失,患者会霍然而愈。
2.要注意缓解紧张情绪,为患者创造一个舒适、轻松的环境,因为紧张情绪是蕴酿癔症的温床。
3.要加强对患者意志品质的训练,注意培养她们开阔的心胸和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
4.要设法消除患者的心理创伤,以“要言妙道”的方式加以开导,指导患者正确对待人生,对待自己的性格缺陷。
5.采用暗示疗法,“假药”妙用,当癔症患者突然出现种种丧失功能的症状时,可请有权威的医生开点安慰剂,却告诉患者是可以药到病除的灵丹妙药,以达到使症状减轻和消失的结果。
6.当癔症患者发病时,首先要控制其言行,让患者镇静下来,以免发生意外,严重时要立即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