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河豚毒素中毒(tetrodontoxism)是由于食用河豚肉而引起的中毒,常发生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河豚毒素主要为神经毒,作用于周围神经和中枢神经,首先引起感觉障碍,继而引起运动麻痹。中毒后潜伏期为0.5~3小时,起病迅速,病情发展很快,死亡病例多出现在中毒后4~6小时。该疾病的病因:
河豚的某些脏器及组织中均含有毒素——河豚毒素,其毒性稳定,经炒煮、盐淹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主要使神经中枢和神经末梢发生麻痹。
二、临床表现
一般在食后0.5~3小时发病,首先出现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便血,并伴全身不适,口唇、舌尖及指端发麻,以后全身麻木,四肢无力,眼睑下垂,行走困难,肌肉软瘫,痛觉及腱反射减低或消失,呼吸浅而不规则,随后呼吸困难,面色青紫,血压下降,瞳孔先缩小后散大,最后呼吸麻痹。症状发展迅速,往往在数小时内死亡。
1.有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症状。
2.开始可有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继而全身麻木、眼睑下垂、四肢无力行走不稳、共济失调等。
3.严重者可有呼吸困难、血压下降、言语障碍、昏迷,最后死于呼吸、循环衰竭。
4.并发症:最后呼吸中枢和血管神经中枢麻痹,出现感觉障碍,瘫痪,呼吸衰竭等如不积极救治,常可导致死亡。
三、医技检查
1.心电图检查:示不同程度的房室传导阻滞。
2.动物试验:取患者尿液5ml,注射于雄蟾蜍的腹腔内,于注射后0.5、1、3、7小时分别观察其中毒现象,可作确诊及预后诊断。
四、诊断依据
1.有食河豚鱼史。
2.临床表现:①潜伏期:0.5~2小时;②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大便可带血;③神经系统症状:全身不适、口唇、舌尖及肢端麻木,继之全身麻木、四肢无力、共济失调、瘫痪;④严重者:血压下降、语言不清、呼吸困难、昏迷、呼吸中枢麻痹、房室传导阻滞,可于数小时内死亡。
五、治疗原则
主要是积极采用中毒的一般处理及对症处理,如尽快催吐、洗胃、洗肠及输液,对呼吸困难者吸氧,进行人工呼吸,注射呼吸兴奋剂,对发生肌肉麻痹者可酌用1%盐酸士的宁1~3mg(成人量),皮下注射,每日2~3次。最近报道,动物试验应用半胱氨酸注射可以迅速解毒,而且应用半胱氨酸处理过的河豚鱼卵喂动物也不发生中毒。半胱氨酸的成人用量为0.1~0.2g,注射前用磷酸氢二钠缓冲液溶化,肌内注射,每日1~2次。儿童酌减。应用中须注意对肝脏的毒性。
1.尽快排除毒物:催吐、洗胃、导泻。
2.应用吸附剂减少毒物的吸收。
3.补液、利尿,可给予葡萄糖、维生素C、辅酶A、ATP等,促进毒素的排泄。
4.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提高组织对毒素的耐受性。
5.对症治疗:防治呼吸衰竭。
河豚毒素中毒目前无特殊解毒剂,但由于毒素存在体内解毒和排泄很快,如果发病后8小时未死亡,多能恢复,因此,一旦发现中毒,应尽快给予各种排毒和对症处理的措施,让病人度过危急期。
6.治愈标准
⑴临床症状、体征消失。
⑵心电图恢复正常。
七、预防
教育群众河豚鱼有毒,不能食用。市场严禁出售河豚鱼。捕捞的新鲜河豚鱼应集中加工,不新鲜者设法处理,禁止食用。
预防重在加强卫生宣教工作,向群众说明河豚鱼有毒,不要食用。渔业单位、各菜市场均应在出售海杂鱼前,应严格检查,将河豚鱼挑出,并送交有关部门集中处理。河豚毒素中毒无特殊解毒剂,但由于毒素存在体内解毒和排泄甚快,如果发病后8小时未死亡,多能恢复,因此,一旦发现中毒,应尽快给予各种排毒和对症处理的措施,让病人度过危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