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甲醇又名木醇,为无色、易燃、高度挥发的液体。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吸收入体内,有蓄积中毒作用。可引起神经系统症状、视神经炎和酸中毒。可见于甲醛、油漆、人造革等生产工业。
1.病因:甲醇经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皮肤也可部分吸收。分布于脑脊液、血、胆汁和尿中且含量极高,骨髓和脂肪组织中最低。甲醇在体内氧化和排泄均缓慢,故有明显蓄积作用。
2.毒性机制
⑴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⑵甲醇经脱氢酶作用,代谢转化为甲醛、甲酸,抑制某些氧化酶系统,致需氧代谢障碍,体内乳酸及其他有机酸积聚,引起酸中毒;
⑶由于甲醇及其代谢物甲醛、甲酸在眼房水和眼组织内含量较高,致视网膜代谢障碍,易引起视网膜细胞、视神经损害及视神经脱髓鞘。
二、临床表现
1.症状:急性中毒主要见于大量吸入甲醇蒸气或误作乙醇饮入所致。潜伏期8~36小时。中毒早期呈酒醉状态,出现头昏、头痛、乏力、视力模糊和失眠。严重时谵妄、意识模糊、昏迷等,甚至死亡。双眼可有疼痛、复视,甚至失明。眼底检查视网膜充血、出血、视神经乳头苍白及视神经萎缩等。血液中甲醇、甲酸增高,个别有肝、肾损害。二氧化碳结合力降低,血气分析可见pH降低、SB减少及BE负值增加等指标的改变。慢性中毒可出现视力减退、视野缺损、视神经萎缩,以及伴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2.并发症:急性中毒可致死亡。慢性中毒可出现视力减退、视野缺损、视神经萎缩,以及伴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三、医技检查
少数病例伴有心动过速、心肌炎、S-T段和T波改变,急性肾功能衰竭等。视乳头充血、视乳头视网膜水肿或视野检查有中心或旁中心暗点。重度中毒有严重代谢性酸中毒。
四、诊断依据
1.有吸入、误服甲醇或饮含大量甲醇的酒类史。
2.轻度中毒:头晕、头痛、酒醉状态、兴奋、失眠、轻度共济失调、眼球疼痛、视物模糊。
3.中度中毒:神志模糊、视力减退、复视、眼前出现闪光或飞蝇症,或可突然失明。检查发现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眼底静脉扩张、视神经萎缩征象。
4.重度中毒:剧烈头痛、眩晕、恶心、呕吐、双目失明、癫痫样发作,很快进入昏迷、休克、呼吸麻痹。
五、治疗原则
1.急性中毒以1%碳酸氢钠洗胃,严重者作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以清除体内甲醇。并以4%碳酸氢钠250ml静脉滴注纠正酸中毒,以20%甘露醇250ml加地塞米松5~10mg静脉滴注防治脑水肿等措施抢救。慢性中毒及视神经损害、视神经萎缩者,给予地巴唑10mg、烟酸10mg及维生素B1、B12等血管扩张剂、神经营养药每日3次口服治疗;必要时配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或地塞米松口服治疗,保护视神经,促进其恢复。
2.治愈标准:临床症状体征消失。
六、预防
甲醇的中毒病因和途径,主要是误服甲醇或吸入甲醇蒸汽。假酒和劣质酒中含有高浓度的甲醇,饮用这类洒也可致中毒。